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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幻想,很快被粉碎。因为季承誉忽然扬起嘴角,笑了。那个笑,是她熟悉的、每次吻她之前都会露出的笑。“我愿意。”岑念脚下一晃。她竟也笑了,苦笑地自嘲。她在想什么呢?那可是季承誉。若他不愿意,天王老子都不能逼他半分。岑念就这样眼睁睁地看着两人拥抱,亲吻。疼意蔓延,先是眼底,后是心口,像有人拿针一下一下地扎着。岑念不愿相信眼前这个男人,是曾经红着眼对她说“别怕,我会护你一辈子”的季承誉。烈日当空,空气燥热,她站在教堂外,不知过去多久,浑身渗出一层薄汗。热意漫上来,像是某种引子,唤醒了她尘封已久的记忆。那一年,她还没来到京市,只是在一个偏远的小城市,枯燥的在地里种着红薯。季承誉,就是她在红薯地里捡回来的。一身血,毫无意识,若不是她及时发现,他怕是那条命就要交代在那片土地里。他醒来时失了忆,一问三不知,但是那份性格里的冷漠、戒备还是留了下来。她喂他吃饭、给他涂药,他便安静地陪她种地、挑水。渐渐的,季承誉放下了对她的防备,他们过了一段平淡却幸福的生活。直到他恢复记忆,才知道自己原来他是京市季家的太子爷,是呼风唤雨的季承誉。他要回去了。岑念心里早有预感,只是笑笑,说没关系。分别那天,天色阴沉,季承誉红着眼抓住她的手,低声道:“等我,我会回来接你,我不会抛下你。”岑念知道,季承誉这种人注定会回到自己该回的地方,又怎么会和她这种人纠缠。所以她没信,只当他随口安慰,敷衍地点了点头。却没想到,季承誉真的回来了。她想了很多个理由劝劝他放弃,他却一意孤行。最后季承誉在岑念屋外跪了三天,就为了求她心软。她叹了口气,说:“如果你不雇人,亲自替我收完我这十亩红薯,我就跟你走。”说完,岑念就离开了,隔壁小宝病了,王婶腿脚又不好,这段时间都是她带小宝去医院。来回距离很远,岑念听到身后季承誉说好。她没在意,想着他累了自然就放弃了。等她回来时季承誉还在地里,一身泥,连腰都直不起来。她没劝,只给他留了口饭就睡了。接下来几天,自己一直不在。第七天回到家,季承誉站在她门口,眼睛通红,喘着气:“我收完了。”那一刻,岑念鼻尖发酸,终于点了头。她跟他去了京市。季承誉为她举办了最盛大的欢迎宴,把她捧在手心,宠到人人艳羡。他替她挡去所有流言蜚语,他们说她只配相夫教子,他却亲手教她礼仪学识,送她进最好的学校,又送她去公司历练,让她成为满腹才论、名动上流的岑大小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