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只看见那页族谱,和那一行被刮得发毛的空白。 我蘸了朱砂,稳稳落笔。 沈。 昭。 宁。 三个字写下去时,笔锋比我想的还稳。朱砂压过旧痕,把原本被人刮乱的地方,一寸一寸重新盖住。 写完最后一笔,我没有立刻抬头,只伸手轻轻吹了吹未干的墨。 那动作很轻,像是在替许多年前那个被送去庄子、被从婚书里剔出去、被拿嫁妆换掉的自己,吹散最后一点灰。 顾承景站在不远处,脸色发白,像是有话要说。可我连看都没看他一眼。 我从头到尾都不是为了他回来。 他不过是这场局里最顺手想分一杯羹的人。 真正要紧的, ******后面还有243个字内...